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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558名农村群众享受低保“阳光”
洪江区558名农村群众享受低保“阳光”
作者:
张太武/张…
文章来源:
怀化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21 8:26:47
11月18日,洪江区桂花园乡政府民政干部在入户调查了解低保对象情况时,该乡山川村竹山弯组村民杨春生含着热泪对乡干部说:“快请到屋里坐,多亏政府给我办了低保,让我这个年老多病的人生活有了保障,感谢政府,感谢你们啊!”。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惠民政策,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该区对所有享受低保救助对象,实行“三榜公布”制。首先由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进行张榜公布;其次由乡人民政府审核,张榜公示;最后由区民政局审批,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按照政策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每月可领取到50元、40元、30元不同等次的低保救助金,财政全年安排低保救助金18700元。
77岁的杨春生老人,年老多病,儿子也有病,家里十分贫困,乡政府和村里得知这一情况后,按政策将其纳入了低保,使老人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洪江区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大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今年对农村低保进一步“提标扩面”,把农村低于平均生活水平人员全部纳入了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据了解,全区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83元/年·人)的农村居民家庭均属扩面保障范围。重点保障了尚未纳入保障范围的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缺乏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低下的贫困家庭和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独生子女户、两女计生贫困户,全区目前共有362户558名群众享受到了低保的“阳光”。
文章录入:hjmca 责任编辑:hjm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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