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是怀化市的老工业区,城市人口近6万,占全区总人口的75%。社区作为城市的细胞,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同时,社区建设在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不少深层次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近期,就洪江区的社区建设作了一番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夯实构建和谐社会基础形成了一些初步的想法。
一、构建和谐社区的现状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以来,伴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其他领域改革的逐步推进,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进入了社区。据统计,2002年,该区下岗职工高达8000多人,城镇失业率达27%,离退休人员和纳入城市低保的人口均在1万人左右,社区公共事务急剧增多,各类矛盾比较突出。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洪江区工委、区管委把推进社区建设作为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来抓,社区建设进入较快的发展时期。一是组织机构不断健全。2003年以来,该区结合实际,将原来的35个社区调整为27个,符合条件的都及时组建了社区党支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等,同时,老年协会、计生协会等群众组织也得到了培育和发展。二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多途径解决了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问题。目前,社区居委会用房面积平均达41.6平方米,桥东、萝卜湾等社区的党员活动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不仅宽敞明亮,而且活动设备较为齐全,龙船冲、巫水路等社区还配备了电脑等现代办公设施。三是人员素质不断提高。通过公开招聘、居民选举,50多名有知识的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和复退军人,充实到社区居委会班子中。组织、司法、民政等部门每年都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进行1—2次理论、业务方面知识的培训。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属事业编制的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四是社区服务蓬勃发展。全区已建成街道服务中心4个,社区就业服务站27个,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个,医疗点8个,社区警务室16个,基本形成了“生活服务圈”、“卫生服务圈”和“文体活动圈”的社区服务网络。2004年,该区350名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实现了再就业,2600多人通过社区中介组织的推介到各类企业、沿海城市就业。河滨路街道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全省社区建设示范街道”,5个社区争创“湖南省最充分就业社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被省卫生厅列为全省的示范点,洪江区桥东社区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社区自治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精心组织,积极创建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园林式社区。2005年10月,该社区被省民政厅、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其经验先后被省、市推广。
二、构建和谐社区面临的主要问题
主要表现为“四个不相适应”。
1、社区运行体制尚未完全理顺与社区工作内容增多的状况不相适合。目前,社区居委会既承担《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的自我管理职能,又承担政府重心下移后的行政管理职能,而且后者比重超过了前者。有些职能部门把本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下派给社区,却没有赋予相应的权利、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源,放权于社区,去不能实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导致责权不一致,社区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局面;有些职能部门名义上是“工作先进区”,实际上只是任务、牌子、阵地建设进社区,监督、检查多,指导、服务少。由于社区组织运行缺少必要的自我管理权限,社区居委会无法发挥其整合社区的功能,主要精力用于完成政府部门的任务,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则退居其次,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社区基础设施参差不齐与社区发展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受历史、区域、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该区社区居委会的平均用房面积与200平方米的标准相差大,比如,活动室平均面积只有19平方米;只有3个社区居委会拥有房屋产权,产权属行政企事业单位且使用较固定的有18个,还有6个社区的办公用房存在质量差、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问题,不得不处于“运动办公”状态;有的社区有空调、电脑等,有的社区办公条件还相当简陋。办公和活动场所的缺乏,使社区难以正常开展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的各种社会化的服务和经常性的群众文体活动。社区居民、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对社区的可认度还不是很高,难以大力开展社区共建和联点扶建社区的工作。
3、社区人员工资低、待遇低与社区建设任务加重的状况不相适应。在抓好传统工作的基础上,社会就业、扶贫帮困、社会保障和流动人口登记、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不断增多,构成了当前社区工作的新主题。而社区工作人员一般只有2人,其待遇与其工作量来比,相对偏低。一是社区办公经费不足。每月800元左右的经费,除去人员开支和日常开销、接待各类检查、联系工作的费用后,所剩无几,难以开展其它社区活动。二是工资偏少。300元至600元的月收入,减去缴纳社保等费用,可支配的收入甚少。三是政治待遇不高。使用事业编制的虽然拿着财政工资,但是在提拔使用或解决级别方面机会相对不多。调查中,我们发现社区工作人员普遍存在思想不稳定,工作不安心的问题。
4、社区党组织建设的作用发挥不够强与增强执政能力的要求不相适应。80%的社区党支部是近几年成立的,8个支部书记是近三年入党的。按“一社一支部”的要求,还有个别社区居委会未够条件建立党支部,由班子成员兼任的也只有一半。随着社区居委会管理党员数量的不断增多,以目前社区党组织的状况,难以充分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
三、构建和谐社区的对策与思考
推进社区建设,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社区建设的实际,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
1、以党的建设为龙头,加强和改进社区党组织建设。要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社区居委会、居民区、驻区单位三条线,理顺党的组织设置。根据社区党员的分布情况,及时调整、设置党组织,使党组织建到“楼上”、“市场上”,建到“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实现党组织在社区覆盖无“真空”。真正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员;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党组织活动。采取下派、公选、内挑等措施,配齐配强党组织负责人,选拔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党员充实到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中,并按照“五个好”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居民党员、流动党员、在职党员的教育和管理,通过开展有效的活动,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的渗透力。
2、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坚持物质性服务和精神性服务并举,开展面向所有对象、覆盖不同层次、满足各类需求的社区服务。一是完善服务体系,拓展服务内容。以社区服务为重点,扎实开展“万家社区读书活动”,政府协调支持卫生、公安、科技、教育、文化、计生、法律进社区,丰富社区的活动内容,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在民政、劳动等部门的指导下,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协作支持下,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重点发展面向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推动经济增长,缓解就压力。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二是整合服务内容,增强服务功能。建立多功能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站),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辐射作用。把需要受理的服务项目捆绑在一起,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同时,依托地方网站平台,建立方便快捷的信息采集和反馈系统,形成政府、街道、社区三级贯通的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网络体系,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三是创新投入机制,增强发展后劲。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形成与地方财政同步增长机制,并促进社区平衡发展。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如制定相关政策,形成驻区单位积极主动向社区群众开放设施资源的激励机制和社区公共设施资源的社会化运营机制。四是增强社区自我造血功能,促进社区建设的深入发展。大力开展社区共建和联点扶建社区的工作,制订出台共驻共建、资源共享、联点扶建方面的政策措施,调动社区居民、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壮大社区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促进社区建设的深入发展。
3、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先进的社区文化是和谐社区的精神支撑,是维系社区和谐的纽带。培育和发展各种学习型组织,支持、引导专业文化团体参与社区文化活动,做到人人有组织、组织有活动、活动有成效,不断适应和满足社区文化发展的需要。要在全区广泛开展以“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形成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拓展、学习活动空间,抓好社区学习室、活动场所建设,创办“市民学校”、“家政服务学校”,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各类健康有益、丰富多彩、富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教育活动,推进文化家庭、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思想教育新模式。
4、以居民自治为方向,推进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民主自治机制,构建完整的社区民主建设体系,包括社区党组织即“领导层”,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即“决策层”,社区居民委员会即“执行层”,社区协商议事会即“议事层”,形成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自治体系。同时,不断丰富社区自治的内容,规范社区民主的形式和程序,加快社区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进程。开展涉及社区公共利益的决策时,要充分与社区居民协商沟通,培育居民的社区归属感。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还要注意理顺好社区与政府、社区与街道、社区与职能部门的关系,依法保障社区行使民主自治权利。政府、街道对社区要从过去的领导转到指导、从指令转到协调、从管理转到服务,当好高级设计者、指挥者、监督者。进一步明确社区职权,依法实行准入制。社区居委会除履行属于自治范畴的职责外,可以协助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开展部分工作,但是各项工作进入社区时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并且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运作,条件成熟的可设立社区工作站(部),这样既能保证社区居委会集中精力抓好管理,又能保证有职权、有经费做事。
5、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营造社区发展的良好氛围。和谐社区建设是一项繁重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科学的长效工作体系至关重要。一是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整体合力。二是要建立健全包括社会保障体系、社区服务体系、财办保障机制、治安防范机制等在内的社区内部工作体系;还要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的,政府职能部门、街道与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上评下”与“下评下”相结合的和谐社区建设评价体系。三是要建立健全学习培训、考核、激励、评价机制,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社区工作人员,创造一个“政治上多关爱,工作上多支持,生活上多关心”的良好环境,使他们安心、放心、用心地在社区工作。快速、协调、稳步的发展社区建设、夯实构建和谐的社区。
(录入编辑:冯繁坤)